化肥市场出口关税利好消息如何解读

发布时间:2012-12-24      新闻来源:一览化肥英才网

   

     2012年12月17日一览化肥英才网得到财政部消息,《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化肥利好消息如何解读,后期如何操作?在此,笔者分析整理如下,仅供大家参考:
    1、磷铵,关税淡季暂定为5%,一铵基准价3200,二铵基准价3500,当然如果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暂定关税为(1.05-基准价/出口价格)*100%,5月16日-10月15日为出口期(淡季);旺季即1月-5月15日,10月16日-12月,出口总税=暂定关税5%(同淡季两种情况)+特别关税75%。
  2、尿素,淡季暂定关税2%,基准价是2260,当然如果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暂定关税为(1.02-基准价/出口价格)*100%,7-10月为出口期(淡季);旺季即1-6月,11、12月,共8个月,出口总税=暂定关税2%(同淡季两种情况)+特别关税75%。
   3、氮磷二元肥淡季暂定关税5%,5月16日-10月15日为出口期(淡季);旺季即1月-5月15日,10月16日-12月,出口总税=暂定关税5%+特别关税75%。
   4、三元复合肥,全年征收暂定关税5%+特别关税75%=80%。
   5、钾肥,氯化钾和硫酸钾全年征收2000固定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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