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食药局深入开展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23 新闻来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根据湘西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州食药局下发的同建同治考核要求,为加强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吉首市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行业的经营秩序,规范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市场的经营行为,确保市民用械安全有效,吉首市食药局于8月15日至8月22日对辖区的隐形眼镜经营户开展了为期8天的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否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隐形眼镜(包括彩色装饰性平光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是否有效,产品的名称、规格等与注册证内容是否一致;各眼镜店所销售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进、销售记录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使用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情况。
此次共检查隐形眼镜经营企业 19 家,下达责令整改 11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经营企业索取、留存的产品及供货方资料不全,购进验收、销售记录不完整,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中新杨明等大规模门店经营比较规范,个体小门店经营行为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吉首市食药局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监管,对此次专项检查中责令整改的经营企业开展跟踪检查,以巩固专项检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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